木工加工棚 |
日 期:2015/5/20 浏览:4604 次 |
说明: 木工加工棚 1 . 木工棚分为敞开式和封闭式, 净空高度不低于 2900mm。 2. 塔吊回转半径内和建筑物周边的加工棚应设置双层硬质 防护,上下层间距不小于600mm。 3. 加工车间地面需硬化, 立柱与地面连接牢固。 4. 加工棚应配置灭火器、验收牌、警示牌等图牌。 5 .敞开式木工棚立柱、桁架主梁均采用1 5 0×1 5 0 m m方 钢,桁架连杆均用50×150mm方钢,立柱基础浇筑700× 700×700mm混凝土,预埋300×300×12mm钢板。 6.各种型材及构配件规格为参考值,具体规格应根据当地风 荷载、雪荷载进行核算,编制专项方案。如遇台风应采 取防风措施,可设置缆风绳。 |